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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电以旧换新8月中旬启动
  发表日期:2009-08-10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昨天召开的专项会议透露,本市21家销售企业和9家回收企业中标家电以旧换新项目;本市家电以旧换新配套细则也将于近期公布,消费者有望于8月中旬起,在家电以旧换新中享受国家补贴政策。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上海等试点省市的当地居民,将旧家电交给指定的回收企业后,凭借回收企业开具的统一凭证,明年5月底之前在指定销售企业购买的家电产品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的大致流程是:消费者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提出交售旧家电,然后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向消费者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消费者凭证向中标的家电销售商购买新家电,销售商按新家电售价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卖给消费者,后凭借发票存根和相关记录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凭收购发票底单及有关记录,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运费补贴。

  据了解,本市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中标企业和回收中标企业正在制定一系列便民措施,如上门回收旧家电的时候同时安装新家电的“无缝隙服务”,在社区设点回收旧家电等,以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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