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嵊泗政府采购网http://www.ss263.com
站内搜索
文章 下载 图片
 | 网站首页 | 采购动态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质疑投诉 | 政策法规 | 商家产品 | 采购代理 | 留言咨询 | 
您现在的位置: 嵊泗政府采购网 >> 质疑投诉 >> 处理决定 >> 文章正文
实 时 查 询
采购目录单位流程
液晶屏幕台式电脑
便携电脑复印机类
速印机类传真机类
数码相机数码摄像
打印机类一体机类
空调机类扫描仪类
投影仪类办公纸张
专 题 列 表
相 关 文 章
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浙江
湖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
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
衢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
舟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州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
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
温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
最 新 热 门
更多
最 新 推 荐
更多
载入中…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不锈钢冷却设备项目采购》招投标结果投诉的处理决定书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不锈钢冷却设备项目采购》招投标结果投诉的处理决定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2 17:07:49

湖财采处[2006 ] 1号

投诉人:江苏海水冷却塔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溧阳市昆仑北路70号
法定代表人:杨海水
联系电话:0519-65564859
被投诉人: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住  所: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刘敏
联系电话:0572-2220019
  投诉人(江苏海水冷却塔有限公司)投诉被投诉人(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在受浙江省湖州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组织的“湖州大剧院”工程中“不锈钢冷却塔”设备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编号:HZGZ2005-86)招投标活动缺乏应有的公平、公正性,严重损害了投诉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的投诉。我局受理后,依法对投诉事项原则上采取了书面审查的办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组织了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当面进行质证、调查取证等。现本次投诉审查巳终结。
  经调查核实,我局认为:
  1、江苏大洋冷却塔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D型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彩本,而没有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整地提供投标产品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彩本;
  2、本次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中没有涉及“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条款。
  3、招标过程中存在有倾向性(评分不合理)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情况,对照本次招标文件(HZGZ2005-86)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由于江苏大洋冷却塔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内容没有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的投标人的要件,因此,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州市财政局
                                    2006年1月26日




文章录入:ssnl    责任编辑:ssnl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Copyright 2006-2009 © 嵊泗财政局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06032483号
    联系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联系电话:(0580)5089539 技术支持:嵊泗在线